离婚申请受理后,能当时撤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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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法律分析:
(1)离婚申请受理后的冷静期是法律给予夫妻双方重新考虑的时间。在这三十日内,只要一方不愿离婚,就有撤回申请的权利。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慎重对待,避免冲动离婚。
(2)撤回离婚申请有明确的流程,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机关提出,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对相关材料存档。
(3)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也是为了保障双方真实的离婚意愿。
提醒:
在决定撤回离婚申请前要深思熟虑。不同夫妻情况不同,若有复杂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冷静期制度给予了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在冷静期内可撤回申请,体现了对婚姻关系的谨慎态度,避免冲动离婚。这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防止了因一时冲动而草率解除婚姻。
2.若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原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也会存档。
3.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样视为撤回申请。
建议: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前应充分沟通和思考,避免盲目冲动。婚姻登记机关可加强对离婚冷静期的宣传和解释,让当事人清楚了解相关规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离婚申请受理后在冷静期内可撤回,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若一方不愿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实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此外,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给予了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避免冲动离婚。如果您在离婚相关事宜上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在冷静期内若想撤回离婚申请,一方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三)等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核实无误后会拿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且相关材料会被存档。
(四)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也会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申请受理后,冷静期内可撤回。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受理回执单》起30天内,不愿离婚的一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机关填《撤回申请书》撤回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发《撤回确认单》,并将申请及材料存档。
3.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登记机关领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申请。
(1)离婚申请受理后的冷静期是法律给予夫妻双方重新考虑的时间。在这三十日内,只要一方不愿离婚,就有撤回申请的权利。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慎重对待,避免冲动离婚。
(2)撤回离婚申请有明确的流程,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机关提出,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对相关材料存档。
(3)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也是为了保障双方真实的离婚意愿。
提醒:
在决定撤回离婚申请前要深思熟虑。不同夫妻情况不同,若有复杂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冷静期制度给予了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在冷静期内可撤回申请,体现了对婚姻关系的谨慎态度,避免冲动离婚。这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防止了因一时冲动而草率解除婚姻。
2.若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原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也会存档。
3.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样视为撤回申请。
建议: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前应充分沟通和思考,避免盲目冲动。婚姻登记机关可加强对离婚冷静期的宣传和解释,让当事人清楚了解相关规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离婚申请受理后在冷静期内可撤回,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若一方不愿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实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此外,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给予了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避免冲动离婚。如果您在离婚相关事宜上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在冷静期内若想撤回离婚申请,一方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三)等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核实无误后会拿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且相关材料会被存档。
(四)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也会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申请受理后,冷静期内可撤回。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受理回执单》起30天内,不愿离婚的一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机关填《撤回申请书》撤回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发《撤回确认单》,并将申请及材料存档。
3.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登记机关领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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